电动工具使用规定

电动工具使用规定

一、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使用。

二、在使用台钻、砂轮机时严禁戴手套。

三、使用砂轮机时必须戴护目眼镜,正确使用(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防止磨饼破粹伤人。

四、不准使用无合格防护罩和有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的电动工具,不得任意拆除电动工具的标准装设机械保护装置(如保护罩、保护盖等)。

五、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工作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穿凉鞋、拖鞋、戴围巾和穿长衣服;湿手不准触摸电灯、开关及电气设备。

六、禁止在运行中或机器未完全停止前清扫、擦拭、润滑和冷却机器的旋转、转动部分和工件。

七、暂停使用电气工具和遇有临时停电时,应立刻切断电源,防止突然来电转动;停止使用工具时应及时断开电源。

八、电动工具使用应设漏电保护装置,且定期检查其是否能正确动作。

九、遇电动工具有电气损伤或机械故障时,在未修复前,不得使用。

十、每季度应全面检查一次电动工具(外观、常规项目),各部分绝缘良好,测工具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7MΩ),检查时应断开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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