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湿机系统保护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一拖一房间空调器对R22制冷系统进行的保护设计。在编制电控功能时必须采用。

2.相关标准

2.1国家标准

GB/T7725-1996      房间空气调节器

T7725-200x      房间空气调节器

2.2 企业标准
QJ/MK02.001-2001a   房间空气调节器

QJ/MK02.003-2004    家用产品试验指引

QJ/MK08.004-2000    产品可靠性评定导则
QJ/MK08.015-2004    整机一般环境长期运行试验规范

Q/MDL006-2000   变频式房间空气调节器

3 设计要求

3.1  通用保护: 为保护空调器不被可能出现的大电流、高温、高压所损坏而设计的保护功能,在制冷、制热、抽湿、自动模式下均有效。且以下3.1.3~3.1.4的保护必须置为:30分钟内连续出现3次时,需掉电方可恢复运行。

3.1.1 压缩机启动3分钟延时保护:为保证压缩机顺利启动,压缩机的两次启动时间间隔必须有3分钟延时,以使高低压力平衡。除非启动前有以下可以加快高低压力平衡情况:①有四通阀切换动作(如化霜进入或退出时);②压缩机吸排气之间有缷载旁通机构;③初次上电时。

3.1.2 相序、缺相保护:三相压缩机在电源相序不对时会反转,这将导致压缩机不能正常供油及机械损坏、压缩机电流保护;压缩机在电源缺相时,将导致马达线圈烧毁。

3.1.3 涡旋式压缩机设置:排气温度≤120℃、排气压力保护≤3.3MPa、吸气压力保护≥0.05MPa;

3.1.4 电流保护:3匹及以上机型应考虑对压缩机设置电流保护。

3.1.5 变频压缩机过、欠电压保护,排气温度保护,模块保护。

3.1.6 变频压缩机预热:为改善压缩机低温环境的启动润滑性能而设置。

3. 1.6.1  预热准入条件: 室外温度<3℃且压缩机停止运转3小时以上或室外温度<3℃且新插上电源时,进入预热状态。

3. 1.6.2  预热方法:以30W的小电流从压缩机接线端引入压缩机,使压缩机在不转动的情况下 因线圈发热而达到预热效果 。

3. 1.6.3  预热解除条件:当室外温度>5℃时或用户开机使压缩机起动时,预热状态即解除

3.2  制冷、抽湿模式保护:蒸发器防冻结保护、冷凝器高温保护。

3.2.1 蒸发器低温保护:当T2≤2℃并持续3分钟,则关压缩机和室外风机,直至温度≥8℃时恢复。

3.2.2 冷凝器高温保护:当室外冷凝器≥62℃历时3秒钟,则关压缩机和室外风机,该温度降低到48℃以下时保护取消,恢复正常运转。

3.3  制热模式保护:蒸发器高温保护、防冷风功能、吹余热功能。

3.3.1 蒸发器高温保护:当T2≥56℃时,停室外风机;当T2≥62℃停压缩机和室外风机;当T2≤50℃时,恢复正常制热模式。

3.3.2 防冷风功能:分体落地式空调器:在压缩机开后5分钟内室内风机按防冷风运行,5分钟后室内风机由强制转为低风,但风机不能停。分体挂壁式空调器:按T2温度上升时到28℃开微风、32℃开设定风;T2下降时到30℃转微风,到20℃时停内风机。

3.3.3 吹余热功能:制热模式停机时,为减低内机热胀冷缩声音,室内风机在压缩机关后延时10秒关闭。 化霜切换四通阀:为减少四通阀切换时压力冲击而产生振动和噪音以及对四通阀本身的破坏,压缩机必须先停止运转25秒以上

除湿机系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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