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介绍【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省政府于1988年8月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开发区是根据民盟中央负责同志和部分省区领导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建立黄河上游多民族经济经济开发区甘肃段的建议而设立的。1991年,根据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宋健提出的:金昌要利用自己的资源和产品优势,注入高新技术,逐步建成高新技术密集的现代化工业城市,成立了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县级行政建制,业务工作接受省计委、省科委的指导。

成立背景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以来,金昌经济开发区具有独立的行政机构,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费孝通、全国政协副主席钱伟长及国家有关部委,历届省委、省政府领导,都莅临开发区检查指导工作。特别是国务院特区办、中国开发区协会对金昌开发区在地理位置、交通信息、投资环境都劣于东、中部地区的情况下能够克服困难、扬长避短、快速发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批准为中国开发区协会会员,是西北五省区中唯一入选的省级开发区。

交通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交通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的战略部署,以建设勤政、务实、高效、诚信交通为目标,努力实现我市交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在县乡公路建设、交通行业管理、交通规费征收、干部队伍建设、单位文明创建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十五”以来,全市累计完成交通建设投资11亿元。在县乡公路建设上,我们通过多方筹资,合理规划,重点建设了金雅、金武、永民、永肃4条县际公路,共计248公里,打通了我市与周边地区的通道;在农村公路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全国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契机,积极争取,加大投入,实施农村通达工程,使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完成村村通油路35条212公里,改造县级公路2条30公里,改造县到乡等级公路3条129公里。在省内率先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全市138个行政村,已有103个行政村通油路,占74.6%,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公路通行条件,为繁荣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道路交通基础。

截止“十五”末,全市等级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897.405公里。其中:国道2条128.062公里,省道1条133公里,县道11条370.183公里,乡道11条106.883公里,村级公路1050.837公里,专用道6条108.44公里。路网密度达到19.76公里/百平方公里,路网综合技术等级达到2.4,油面里程达到1008.555公里,在全省名列前茅。

全市营运性车辆达到4837辆,其中客车1260辆,货车3577辆。班线客车中,中级、高级分别占20%和10%道路运输生产稳步发展,2005年共完成客运量、货运量580万人,1109万吨,同比增长8.21%和4.23%,完成客运周转量、货运周转量76130万人公里,71445万吨公里,同比增长9.07%和5.31%。全市已开通客运班线220条,其中跨区班线86条192个班次,乡镇、行政村通班车率达到100%。全市有281家道路运输企业,3家出租车公司。市内有等级客运站3个,其中:一级站1个,三级站2个。全市222家维修企业,其中:一类4家,二类26家,三类182家,摩托车维修企业10家,汽车维修企业年度审验率达到95%;车辆技术档案建档率达到100%,车辆二级维护率达到95%。有A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1家。

气候

四季气候金昌属大陆性温带干旱气候。光照充足,气候干燥,全年多西北风,昼夜、四季温差较大,霜期长,春季多大风。

境内气温北高南低,降水北少南多。由东北到西南,大体划分为五个气候区,即温和极干旱区和温凉干旱区;温寒干旱区;寒冷半干旱区和寒冷半湿润区;寒冷湿润区;高寒湿润区和高寒很湿润区。

一、春季:由于冷空气侵袭频繁,气温忽高忽低,常有”倒春寒”天气发生。多大风,降水少。降水量仅占全年降水量的14-20,月平均升温6-8°C,蒸发量678-685毫米,是降水量的23-36倍。大风日数(≥8级)占全年大风日数的43-44。

二、夏季:为全年降雨集中时节,有”雨热同季”之说,常有”干热风”出现。各地平均气温12.8-22.2°C。东北部炎热,最高气温可达38.1°C,中部高温日数较少,西南部则较凉爽。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4-66,大于5毫米的降水过程多发生在本季,局部地方还出现大雨和暴雨天气。

三、秋季:秋初气温较高,阴雨天稍多,仲秋、深秋降温迅速,风速较夏季增大。北方冷空气入侵最早在9月中旬,常出现霜冻。各地降温月平均6-8°C。

四、冬季:多处在蒙古冷高压控制下,天气寒冷,降雪少,空气干燥。最低月平均气温-9.5∽-14.6°C。

投资环境

开发区地势平坦,水文地质条件好,建设不占用耕地,适宜大规模现代化工业建设。开发区主干道与市区相连,省道212线横穿开发区,多条铁路专用线与各大企业贯通,通信便利,供电可靠,经过多年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完备,已建成道路12.5公里,给排水管网19.6公里,供电线路4公里和相应的供热及市政设施,市内已拥有与国际国内联通的程控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通讯,使开发区实现了路通、水通、电通、通邮、通讯及厂地平整等“五通一平”,为投资者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开发区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在全面落实开发区原有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甘政发[1996]60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鼓励引导外商投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甘政发办[1997]3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鼓励外商投资产业和投资方式导向实施细则》和《甘肃省开发区鼓励引导国内外投资暂行办法》的通知,金昌市委发[1996]38号《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金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目前,针对开发区进行二次创业的实际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加快“两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力争以优越的软环境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条件。从发展的角度认真审视,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特别是高新区具有良好的发展优势和潜力。

高新项目

一是金昌是国家最大的镍钴生产基地和铂族金属提炼中心,同时也是甘肃省商品粮和重化工基地,矿产资源和产品资源丰富,特别是以铜镍为主深加工的新材料和镍钴盐类化工产品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也是开发区发展的一个主攻方向。

二是开发我周边大企业较为集中,具有较强的科技联合开发实力,增强了开发区发展后劲。金川公司、镍都实业公司、金化集团及一大批中型企业是高新区的发展基础,这部分企业在高新区投入比较大,科技人员集中,新技术项目应用十分广阔,产品开发也具有实力。

三是金昌市一直是全国资源综合利用三大基地之一,国家比较重视。方毅同志曾八下金川,组织全国几十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已形成了较强的科技实力,具有一定基基础,特别是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是国内专业研究镍钴材料的科研部门,其成果早已蜚声国内外。

四是以金川镍钴资源、稀贵金属及化工产品进行深度加工开发,能形成金昌独家特色的高技术产业群体,其产品在国内外有很广阔的市场前景,也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五是城市服务功能齐全,交通较为便利,特别是高新区靠近市区,几条主干道与市区相连接,水、电都很充裕,并有一定的政策支持,在立项审批、式商管理、税收等方面实行优惠,特别是土地实行无尝划拨。

六是开发区劳动力资源丰富,金昌市区人口素质较高,科技文化、教育事业较为发达,与周边相对比较容易聚集人才,同时财力较一般地区宽松,有条件为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资金。

金昌

七是开发区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具有良好的基础,经过十年创业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作法,探索出了一条适合自身实际,能够发挥比较优势的路子。三、发展基本思路和当前重点项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开发区进行二次创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积极扩大内需,开拓国内市场有利机遇,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发展步伐,基本思路是:继续深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不断扩大开放,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发展;发挥资源优势,瞄准新材料市场,进行深加工,实现多层次增强;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立足现有企业,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化经济结构,放手发展多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现有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经济发展

金昌工业经济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工业呈现出以有色金属材料、化工、能源、建材、农产品加工业为主体架构的结构体系。目前,全市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9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企业22户,股份制企业24户,其它企业13户;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9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总量约占全市工业企业的95%。其中有色金属材料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完成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的80%;能源工业的比重也超过了10%;化工、建材、轻纺3个行业的比重均不足5%,合计占7%;其它行业占3%。

“十五”期间,我市不断深化对基本市情认识,着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大力发展有色金属、无机化工、能源三大支柱产业,积极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配套发展建筑材料、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工业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和效益同步提高。

(一)工业加速发展,效益显著改善。2005年全市工业完成增加值84.13亿元,是九五末的3.87倍。主要产品产量均有大幅度增长,镍产量8.28万吨,较九五末增长93%;铜15.63万吨,增长6.8倍;生铁25.39万吨,增长78.42%;硫酸57.14万吨,增长1.37倍;纯碱18.01万吨,增长28.92%;水泥产量83.98万吨,增长1.04倍;发电量20.48亿千瓦时,增长6.61%。

金川集团公司已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大型有色企业集团,镍都实业公司、金化集团、甘肃电投永昌发电公司、河西堡铁厂和金昌水泥集团步入2004年度甘肃工业100强行列。我市启动了金昌(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迈出了可喜的一步。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达到241亿元,利税38.8亿元,分别是“九五”末的4.14倍和5.85倍;增加值达到82.83亿元,是“九五”末的3.9倍,占GDP的比重由“九五”末的52.2%提高到71.4%;地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4.24亿元,增长16.65%。“十五”期间,金昌市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8%,比“九五”时期提高11.5个百分点。新材料工业完成产值36亿元、增加值10.8亿元,分别增长24%和24.1%。

(二)高度重视项目建设,集约化水平和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十五”期间,工业更新改造投资达到62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一批重点工业项目相继建成,主要工业产品规模大幅增长,行业支柱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有了显著增强。目前,全市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户,比2000年增加了10户;资产合计218.33亿元,比2000年增长1倍;2005年底,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10户,比2000年增加4户。尤其是金川集团公司有色金属产量突破了20万吨,资产和营业收入提前两年实现了“双百亿”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在项目建设中,我市注重对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进一步提高了传统工业的生产力水平,特别是下大气力发展以新材料为主的接续产业,不断加强院地院企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启动了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有近40个涉及新材料领域的项目相继落户我市,提升了科技含量,优化了工业结构。

(三)发挥比较优势,产业关联度有了增强。“十五”期间,工业经济发展较好地发挥了特色资源这一比较优势,工业项目建设中注重有色主导产业的带动能力,注重对有色初级产品及有色生产系统伴生的化工原料、特色农产品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了有色冶炼工业与新材料工业、有色冶炼工业与化工、有色冶炼工业与建材工业、有色冶炼工业与能源工业、能源工业与建材工业以及农产品基地与农产品加工业等互为依托、互为促进的产业关联关系,初步形成了资源相互补充、相互利用的产业链条,具备了工业内部的循环经济雏形。同时,在对这些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很好地将其与西部地区特有的劳动力资源优势结合,使我市的有色深加工工业和特色农成品加工业初步显现出了竞争优势。尤其是对有色矿产资源的利用实施资源控制战略,注重对资源尤其是镍资源的保护性开采和利用,强化深部及周边找矿工作,加大海外资源及二次资源利用比例,在壮大有色工业的同时,围绕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推进了工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了城市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四)加大改革力度,体制机制不断转变。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更加明确了,改革改制进入了按照明确的目标和日程稳步推进的新阶段。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国有企业改革有了重要突破:通过进行辅业分离改制,行业重点企业的主业更加集中和突出;通过实施政策性破产,优化了整个区域的资本结构,有效解决了企业的历史包袱,维护了社会和企业的稳定;一批结构不合理的企业,通过破产退出了市场;一批体制上不适应的企业,通过改制退出了国有经济序列,盘活了资产。基本实现了企业整体改制到位、国有资本退出到位,职工身份置换到位,债权债务处置到位。同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也正在进行,一个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结合,权利、职责和义务相统一的专司机构开始运行,国有资产在“有进有退”和战略性重组中走向目标单一。改革改制增强和释放了企业发展的活力,这将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增长。

开发小区初具规模。建成了一批在国内和西北地区具有竞争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了一个较大的工业群体。以金川铜管厂、金川铜材厂、金川有色合金厂、金川特钢厂、金川粉末冶金厂为代表的冶金工业成为开发区支柱产业的龙头。以金川硫酸铜厂、硫酸镍厂、硫磺厂、草酸厂、双钠厂、氯碱厂、化工试剂厂为代表的化工企业,成为化工产业主体。以金川特种焊条厂、金川电控设备厂、金川磁钢厂、金川特种铸造厂、金川电线电缆厂为主的机电工业形成了机电行业的主体。以金川混凝土制品厂、金川水泥厂、八建建材厂等为主体的建材企业成为建材行业的龙头。以金昌制药厂、金昌保健食品厂等为主的医药食品工业形成了医药食品行业的主体。目前,已有产品品种350多种,数千个规格型号,许多企业及其产品在国际国内具领先水平。

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兴起,在省计委、省科委的主持下,制定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了以资源为基础,努力实现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的指导思想和点线面结合的发展模式。目前高新区已经省科委设定的企业11家,还有若干家在近期内陆续上报。11家企业为金川铜管厂、金川特种焊条厂、金川粉末冶金厂、金川特种合金厂、金川特种铸造厂、贵金属加工厂、化工试制厂、铝镍合金厂。金昌制药厂等,项目总投资2.7亿元,形成生产能力4.5亿元,1998年实现工业产值为3.4亿元,共有职工4600人,其中科技人员1260人。

开发区有20多个项目列为省级国家级火炬计划,其中国家级3项,省级17项,如镍氢电池、镍储氢材料及纯镍纤维、镍扣、氢氧化亚镍、纯镍丝、超细硫磺粉、镍基合金焊条、钴粉、硒粉、氯化亚铜、交流消声降温节电器、红芪口服液等一大批科研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不仅填补了我省和国家的空白,更形成了一定生产规模,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如化工试剂厂是国家定点镍钴盐试剂企业,贵金属加工厂是我国最大的贵金属加工企业,粉末冶金厂的镍粉、青铜粉,在产量、销量都居全国第一,高品质硫酸镍、镍铝合金被评为省部优产品,各种特种焊条、焊丝、冰箱空调用冷凝管、毛细管在西北占有绝对优势,部分产品并出口国外,体现了金川资源转化为产品后的巨大潜力,也体现了金昌高新区的实力及发展前景。

招商引资初显成效。近几年开发区始终把招商引资作重中之重,采取多种形成狠抓落实。是一成立专门的招商引资机构,选派得力人员从事此项工作;二是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国内外举行的一些大型经贸洽谈会,广泛地接触国内外客商建立经济联系。特别是近几年我们先后参加了西安中西部投资贸易洽谈会、烟台亚太经合组织国际贸易洽谈会、北京高科技周展览和兰交会,并在当地新闻煤介进行宣传,召开招商项目发布会;三是以上海、山东、浙江、江苏、福建等地为招商重点区域,经常性地派员上门招商,与一些大企业集团、私营企业、港台地区客商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四是强化服务功能,不断改善投资软环境,管委会设立了投资服务中心,为投资者提供项目建设全程服务;五是推出的招商项目注重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企业资产重组和产权产易。通过努力开发区吸引市外投资建成项目39个,总投资6400万元,引进外资3500万元,建成独资、合资项目16个。

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国内外客商来金昌投资,加快金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投资奖励政策

新办企业投资交通、能源、生态环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科技生产型项目和农畜产品深加工项目,从获利年度起,前三年按其上缴所得税市、县(区)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奖励,后七年按50%奖励,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新办企业投资工业项目,从获利年度起,前三年按其上缴所得税市、县(区)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奖励,后五年按50%奖励,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

利用我市现有厂房、设施、设备新办合资、合作企业,兼并、收购、租赁现有国有、集体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投资者以技术入股新办合资、合作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新上项目及新办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前三年按其新增上缴所得税市、县(区)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奖励,后五年按50%奖励,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

新办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信息、科技、咨询、旅游等新兴第三产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其他非生产型项目,从获利年度起,前三年按其上缴所得税市、县(区)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奖励,后三年按50%奖励,用于改扩建和技术开发。新办符合产业政策、对全市经济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市政府可以从安排的专项资金中以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扶持。

符合上述投资奖励政策条件的企业,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次年向市、县(区)招商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区)招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会同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对企业进行奖励资格认定和奖励资金审核,报同级政府审定后由财政部门兑现奖励资金。

二、收费优惠政策

在我市园区内新办工业企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收;新办其他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征收;其他收费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最低标准收取。新办企业在所有审批中免收手续费,只收取工本费。

三、引资奖励政策

中介组织和个人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引进项目、资金者,由当地政府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引进高科技生产型项目,按实际引进到位资金的1%–2%给予奖励;引进交通、能源、生态环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工业项目,农畜产品深加工项目,种植业、养殖业项目,利用我市现有厂房、设施、设备、土地新办合资、合作企业,兼并、收购、租赁现有国有、集体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投资者以技术入股新办合资、合作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新上项目和新办企业,按实际引进到位资金的0.3%–1%给予奖励;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信息、科技、咨询等新兴第三产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其他非生产型项目,按实际引进到位资金的0.2%–0.6%给予奖励。

中介组织和个人引进资金的奖励,在资金到位、取得效益后,由市、县(区)招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审定,财政部门兑现奖励资金。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引进资金的,根据引资金额大小由当地政府研究确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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